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房屋租赁的立法精神转化为可操作的合同指引,为城镇房屋租赁市场提供了一套“标准化防护工具”。这是自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来,国家层面首次对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进行系统性修订,旨在通过规范合同条款、前置风险防范,激活存量房屋资源,推动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直击市场痛点:从“乱象丛生”到“有章可循”
近年来,我国城镇房屋租赁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市场乱象频发。据中国社科院《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住房租赁纠纷案件中,因合同条款模糊引发的争议占比超60%,恶意克扣押金、随意涨租、维修责任推诿等问题尤为突出。例如,北京某承租人因合同未明确维修责任,被迫承担3万元卫生间漏水维修费;上海某租客遭遇“二房东”转租骗局,被原房东强制清退。
“此次示范文本的修订,正是针对这些‘顽疾’开出的‘法治药方’。”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示范文本以《民法典》第703-734条为核心依据,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的合同条款,覆盖租赁期限、租金支付、转租规则、维修责任等12类高频争议点,为租赁双方划定了清晰的“权利边界”。
四大核心创新:从“事后维权”到“事前防范”
“特别提示”前置风险防控
示范文本增设“特别提示”章节,以醒目字体对六大核心风险进行预警:
身份核验:要求出租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明及租赁用途证明,从源头杜绝“假房东”“群租房”等违法情形。
用途审查:明确禁止将住宅房屋用于餐饮、娱乐等经营性活动,防范“住改商”引发的扰民纠纷。
安全责任:规定出租人需定期检查房屋结构、消防设施,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强化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关键术语“白话化”释明
针对承租人常面临的法律认知短板,示范文本对《民法典》新增的“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代为清偿权”等术语进行“场景化”解释。例如,明确“优先承租权”指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代为清偿权”则允许承租人在“二房东”欠付租金时,直接向房东支付租金以维持租赁关系,避免被强制清退。
平衡权利义务“天平”
示范文本通过精细化条款设计,破解传统合同中“出租人强势、承租人弱势”的失衡格局:
押金退还:规定押金应于合同终止后7日内无息退还,仅可扣除欠付租金、水电费及实际发生的房屋损失,遏制“押金不退”乱象。
维修责任:明确“谁损坏谁维修”原则,自然损耗由出租人承担,人为损坏由承租人担责,避免责任推诿。
租金调整:限制“霸王条款”,规定租金涨幅不得超过当地政府公布的租金指导价,且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
转租规则“堵疏结合”
针对“二房东”乱象,示范文本设置“双轨制”:
禁止性条款:严禁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违者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规范化流程:允许经书面同意的转租行为,但要求次承租人资质审查、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剩余期限,并明确三方权利义务,保障转租合法合规。
多方共赢:激活存量资源,护航“安居梦”
租客权益“加码”
示范文本通过明确优先续租权、限制随意涨租、细化押金退还规则,为租客筑牢“权益护城河”。据测算,若全国推广该文本,每年可为租客减少押金损失超50亿元。
房东风险“减负”
通过强化承租人身份核验、用途审查、安全责任条款,房东可有效规避“群租”“住改商”带来的法律风险,降低房屋损耗成本。
市场效率“提档”
标准化合同将大幅降低交易磋商成本,促进房屋资源高效流通。以深圳为例,试点推广类似合同后,租赁纠纷调解周期从平均45天缩短至15天,市场活跃度提升20%。
配套保障:从“文本落地”到“监管闭环”
为确保示范文本有效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同步推出三项保障措施:
“合同备案+信用监管”联动:要求租赁合同备案信息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对恶意违约方实施联合惩戒。
“线上+线下”双渠道推广:在各地政务服务平台开设合同下载专区,联合住建部门在社区、中介机构发放纸质文本。
“公益律师+调解组织”支撑:依托12315平台组建房屋租赁纠纷专家团队,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并推动行业协会建立快速调解机制。
随着示范文本的发布,我国城镇房屋租赁市场正从“野蛮生长”迈向“法治化轨道”。这一纸合同,不仅是租赁双方的“权利契约”,更是国家推动“住有所居”、激活存量经济、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重要制度供给。正如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所言:“我们期待通过这份‘小合同’,撬动‘大民生’,让每一间出租屋都成为承载安居梦想的温暖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