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积极应对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挑战,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公布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加大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力度,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以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困难,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税收政策的调整,是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精准施策,有效应对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其中,契税政策的调整尤为引人注目。
在契税方面,政策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这一变化意味着更多家庭将能够享受到契税优惠。更为重要的是,政策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只要个人购买的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无论是家庭唯一住房还是家庭第二套住房,均可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将大大降低购房者的契税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为了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政策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这一调整意味着,房地产企业在预售阶段需要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将有所减少,从而有助于缓解企业的资金流动性问题。同时,政策还允许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的市场状况。
此外,政策还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在增值税方面,随着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调整,不仅简化了税收征管流程,还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有利于活跃二手房市场。同时,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也相应停止执行,进一步减轻了购房者的税收负担。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政策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而言,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更多符合普通家庭需求的住宅产品,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此次税收政策的调整,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政策制定者的精准施策能力。通过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等措施,政策旨在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面临的压力,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政策的实施还将有助于降低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未来,随着这些税收政策的深入实施,相信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更加稳健的发展态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