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 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移动支付平台开放信用监管数据,提高境外来华人员移动支付的便利性,并强化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与开放、提升国际支付服务水平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当前消费场景中,境外来华人员普遍习惯使用信用卡进行移动支付,而境内个体工商户则更多地依赖于微信、支付宝等个人收款码进行交易。然而,这些个人收款码并不支持信用卡支付,给境外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同时,由于移动支付平台不掌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信息,导致个体工商户开通商户收款码的过程复杂且周期较长,进一步影响了支付便利性。
为解决上述问题,《通知》提出向符合条件的移动支付平台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这一举措旨在简化商户收款码的开通流程,实现个体工商户快速办理商户收款码,从而便利境外来华人员的移动支付。通过开放数据,移动支付平台可以更加便捷地核实个体工商户的身份信息,减少不必要的审核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此外,信用监管数据的开放还将为平台企业核查个体工商户的信用风险提供参考。平台企业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来评估商户的信用状况,进而优化风险管理策略,提升信用管理水平。这不仅有助于平台企业落实合规主体责任,也有助于整个平台经济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通知》选取了江苏苏州、浙江杭州、山东济南、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广东深圳、四川成都和陕西西安等8个城市作为试点。这些城市在个体工商户数量、地域特点、移动支付产业发展情况等方面具有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在数据开放的过程中,《通知》明确规定了数据使用的最小必要原则。即,数据开放将采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进行数据核验,严格限定数据仅用于个体工商户开通商户收款码以及为平台企业核查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提供参考。同时,为确保数据安全,相关部门将加强系统、接口的安全防护,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严防数据安全问题和商业秘密泄露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数据局表示,此次试点的成功实施将为后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类似做法积累经验。未来,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预计将有更多城市加入到这一行列中来,共同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这一举措还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支付服务领域的竞争力。通过优化移动支付服务,提高境外来华人员的支付便利性,我国将进一步吸引国际游客和商务人士,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这也将为我国移动支付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推动产业创新升级。
综上所述,《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与国际支付服务提升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经验的不断积累,我国将有望在全球平台经济领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