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一系列重点举措,强化绿色金融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中的关键作用。该政策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措施,为绿色金融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意见》强调,要聚焦美丽中国建设的实际需求,统筹规划一批具有标志性的重大工程项目,并加大对这些项目的融资支持。这些项目将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修复等关键领域展开,通过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提升金融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此举不仅有助于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协同推进,也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在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指出,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应立足自身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措施,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同时,金融机构应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以强化绿色融资支持。特别是在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金融机构应加大创新力度,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绿色金融产品。
为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强化实施保障的措施。包括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标准和方法;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以及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涉及多个方面,需要统筹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具有行业多、投资周期长、融资需求大的特点。因此,发展绿色金融不仅是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意见》的出台,旨在推动健全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体系,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此外,该负责人还指出,将通过细化标准要求、开展专项培训等,指导金融机构在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的同时,重点关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真实环境效益,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市场分析师也对《意见》给予了积极评价。中信建投证券政策研究组首席分析师胡玉玮认为,目前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已经初步确立,包括“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扎实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如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信贷审批流程、提高绿色项目评估认证能力等。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绿色金融领域持续发力,继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新增纳入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同时,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和绿色债券的政策导向作用,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截至今年6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已达5478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过1.1万亿元。绿色贷款余额也达到了34.8万亿元,同比增长28.5%;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71万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累计发行1.54万亿元,为金融机构投放绿色信贷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可以预见,随着《意见》的深入实施,绿色金融将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