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网讯 www.bianji.com 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标志着我国煤电行业低碳化改造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该方案系统部署了未来几年我国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各项任务,旨在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改造升级,推动煤电碳排放水平向天然气发电机组看齐,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体系的构建提供有力支撑。
煤电低碳化改造:势在必行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电力体系长期以煤电为主。截至2023年底,煤电装机容量约11.7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40%,发电用煤约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60%,碳排放量则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0%。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和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紧迫要求,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行动方案》的出台,正是基于对我国能源结构和煤电行业现状的深刻认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尽管我国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但受可再生能源电力随机性、波动性影响,煤电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发挥能源安全兜底保障作用。因此,加快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不仅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举措。
分阶段目标:明确而具体
《行动方案》明确了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分阶段目标。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将全部开工,并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这些项目的度电碳排放将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显著低于现役先进煤电机组的碳排放水平,为煤电清洁低碳转型探索有益经验。
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将进一步拓宽,建造和运行成本显著下降。相关项目的度电碳排放将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对煤电清洁低碳转型形成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这一目标的实现,将极大推动我国煤电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科技创新:核心驱动力
科技创新是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主要动力。《行动方案》提出了三种改造建设方式: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生物质掺烧是指利用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实施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这种方式不仅能降低燃煤消耗和碳排放水平,还能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绿氨掺烧则是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通过电解水制绿氢并合成绿氨,实施燃煤机组掺烧绿氨发电。这种方式不仅能减少燃煤使用,还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利用。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则是采用化学法、吸附法、膜法等技术分离捕集燃煤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实施高效驱油、制备甲醇等资源化利用或地质封存。这种方式能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并为后续的资源化利用奠定基础。
为确保这些技术的顺利实施,《行动方案》要求统筹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创新资源,加快煤电低碳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同时,加强技术攻关和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煤电低碳化技术从“实验室”踏入“应用场”,走出一条技术成熟、成本可控、安全可靠的煤电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政策支持与保障
为确保《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首先,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同时,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增加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力度。
其次,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对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在统筹综合运营成本、实际降碳效果和各类市场收益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此外,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绿色债券或申请绿色信贷等渠道融资,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
最后,优化电网运行调度。研究制定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方法,推动对掺烧生物质/绿氨发电、加装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设施部分电量予以单独计量。电网企业要优化电力运行调度方案,优先支持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并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