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8日,在浙江乌镇举行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治理论坛上,《为人类共同福祉构建全球人工智能安全与治理体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作为本届峰会三大核心报告之一,该成果由世界互联网大会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主导完成,标志着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迈入协同共治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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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探索中的结构性挑战
《报告》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际组织、主权国家及行业机构在人工智能安全与治理领域的实践,指出当前全球治理仍存在显著的结构性局限。技术层面,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引发的数据泄露、算法歧视、深度伪造等技术安全风险,以及由此衍生的社会伦理、经济秩序乃至国家安全威胁,呈现出高度不确定性与跨域传导特征,传统治理框架难以有效应对。
国家层面,不同发展阶段、制度文化与治理能力的差异导致诉求分化。发达国家侧重技术标准制定与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中国家则更关注技术普惠与数字主权,这种分歧在数据跨境流动、算法透明度等关键议题上尤为突出。多利益攸关方互动中,企业、科研机构、民间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角色边界模糊,协调机制缺失,进一步加剧了治理碎片化。
地缘政治与意识形态的博弈更为治理增添复杂性。部分国家将技术竞争政治化,通过出口管制、投资审查等手段构建“技术壁垒”,阻碍了全球资源整合与经验共享。如何突破零和思维,建立包容性合作框架,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四大关键问题与治理路径
《报告》明确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需直面四大核心挑战:
技术风险的不确定性:人工智能的自主性与泛化能力使风险呈现“黑箱化”特征,需构建动态监测与应急响应机制。
国家间差异的平衡:通过分阶段治理目标设计,兼顾技术领先国家与后发国家的利益诉求,避免“一刀切”政策。
多利益攸关方协调:建立企业、政府、学术界与公众的常态化对话平台,明确各方权责,形成治理合力。
地缘政治障碍的突破:倡导“技术无国界”理念,推动国际规则制定去政治化,聚焦人类共同福祉。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四大机制创新:
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建立全球人工智能安全事件联合预警系统,共享威胁情报与处置经验。
能力建设合作机制:通过技术转移、人才培训等方式,缩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治理能力差距。
履约审查与监督机制:依托联合国框架,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并设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执行。
科学研判与决策机制:组建跨学科专家委员会,为政策制定提供基于实证的研究支持。
以联合国为中心的治理体系构想
《报告》强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需以联合国为核心,构建“安全-包容-权责明晰-协调有力-权威高效”的五维体系。安全层面,要求技术从研发到部署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包容层面,推动技术成果惠及全球,避免“数字鸿沟”扩大;权责明晰层面,明确企业、政府与用户的责任边界;协调有力层面,通过常态化会议机制解决跨区域冲突;权威高效层面,赋予国际组织执行权与制裁权,确保规则落地。
这一构想与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精神高度契合,旨在通过多边主义框架,将碎片化治理转化为系统性工程。例如,在数据治理领域,可借鉴《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规则,结合发展中国家诉求,制定兼顾隐私保护与数据流动的平衡方案。
国际共识凝聚与行动框架建立
与会专家指出,人工智能治理已从技术议题升级为全球公共产品。技术的快速迭代要求治理体系具备前瞻性与适应性,而各国发展不平衡则需通过差异化路径实现共同目标。例如,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以风险分级为核心,美国侧重行业自律,中国则强调“发展与安全并重”,这些实践为全球规则制定提供了多元参考。
《报告》呼吁,国际社会需超越意识形态分歧,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建立三方面共识:一是风险认知的共同基准,明确技术红线与伦理底线;二是行动框架的兼容性,允许各国在核心原则下探索本土化方案;三是机制设计的可持续性,通过常设机构与资金保障,确保治理体系长期有效运转。
此次报告的发布,不仅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了系统性蓝图,更标志着中国在国际数字规则制定中从“参与者”向“贡献者”“引领者”的转变。未来,随着技术演进与治理实践的深化,如何将理论框架转化为可操作的国际规则,仍需各方持续探索与协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