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意见》从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加快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健全食品寄递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等八个方面入手,提出了21项具体举措,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在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方面,《意见》明确提出了依法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这一制度将明确运输散装液态食品车辆的食品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并核发食品准运证明,确保专车专用。同时,还将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研究制定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压实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污染变质风险。
针对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的监管,《意见》强调了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网络交易平台企业需按规定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审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销售主体资质,规范信息刊载公示,并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展示、药物残留检测等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入网销售行为过程管控,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行为。此外,主播及其服务机构也需规范开展营销活动,依法对其推荐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消费者权益。
在健全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等部门,对存在食品安全严重违法情形的平台依法进行处置。同时,推动平台和商户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科技手段强化无堂食外卖监管和社会监督,提升餐饮服务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将从分段监管向全链条监管转型。通过全链条责任划分和协同机制的建立,有望解决长期存在的监管盲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也是对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推动。相信在《意见》的指导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