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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互联网平台互通互操作自律公约》发布,共筑开放协同数字生态

2025-10-25 08:18:07 来源: 编辑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积极推动互联网平台间的互通互操作,大力促进数据要素的流通与共享,全力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切实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的悉心指导下,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发布了《推动互联网平台互通互操作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此举迅速在行业内引发了积极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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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约的制定秉持着科学、合理且具有前瞻性的原则,明确指出互联网平台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安全以及技术可行的基本准则,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推进互通互操作。其核心内容紧密围绕三大关键场景展开:

  在应用及服务互通方面,公约着重强调要支持用户在不同平台之间实现便捷的服务切换。这意味着用户无需再受限于单一平台,能够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和使用合法合规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无正当理由不得设置障碍进行限制。这一规定将极大地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打破平台之间的服务壁垒,促进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

  以安全为底线推进外链的识别与访问是公约的又一重要内容。在互联网信息飞速传播的今天,外链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公约要求平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放外链访问,既要防止恶意链接的传播,又要避免过度限制影响信息的正常流通,为用户营造一个安全又开放的网络环境。

  数据互通互操作也是公约关注的重点领域。公约明确提出要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在获得用户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收集和使用数据。这一原则旨在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防止数据的过度收集和滥用,同时促进数据在平台间的合理流动与共享,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此外,公约还高度重视保障用户的各项权利。明确赋予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用户有权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关闭互通功能。同时,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设置便捷高效的投诉反馈渠道,及时处理用户的问题和诉求,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约的发布得到了业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共征集到61家单位签署,其中既有抖音、腾讯、淘天、蚂蚁、百度、京东、美团、快手等互联网行业的领军企业,也有全国32个地方互联网协会。这些签署单位覆盖了电商、社交、支付、信息服务等多个关键领域,充分体现了整个行业对于推动互联网平台互通互操作的共同意愿和坚定决心。

  此次公约的发布,是落实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要求、构建开放协同数字生态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互联网协会作为公约的执行机构,将肩负起重要责任,持续推动公约的落地实施。通过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自律管理,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公约规定,共同营造一个规范健康、合作共赢的互联网行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互联网行业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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