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江河战略”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旨在通过一系列具体举措,将江河湖泊打造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根据《意见》的规划,到2030年,我国将以各地的“母亲河”为重点,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幸福河湖。这些河湖将不仅水质清澈、风光旖旎,更将成为群众休闲娱乐、亲近自然的好去处,同时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而到了2035年,江河湖泊的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将全面提档升级,一个“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体系将基本建成。
打造幸福河湖,是国家“江河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水利部在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越来越多的河湖通过综合治理,水流变得更加活跃,水质得到了显著改善,沿河沿湖的风光也愈发美丽。这些河湖不仅成为了群众家门口的“诗和远方”,更成为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优势,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水灾害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文化传承和岸线保护等多方面工作。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通过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的建设,支撑流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在国家层面,自2022年以来,水利部与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62条(个)河湖,实施了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同时,水利部还组织制定了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和负面清单指南,指导各地规范项目实施,确保幸福河湖建设的有序推进。在流域层面,长江、黄河、淮河等七大流域均通过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部署推进流域内的幸福河湖建设。而在地方层面,各地通过省级总河长令等方式,积极部署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在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过程中,各地还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创新“河湖+”“水利+”经济融合发展模式。以河湖为轴线,构建高质量发展空间,通过幸福河湖建设带动产业结构调整,让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更浓、成色更足、底色更亮。例如,一些地区依托河湖资源,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渔业等特色产业,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经济发展。
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关键作用,完善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机制。通过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不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夯实流域区域经济绿色发展的基底,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同时,建立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河湖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经济优势转化。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统筹兼顾,走出一条因江河而繁荣兴盛的幸福之路。
《意见》的出台和实施,不仅为我国江河湖泊的保护和治理提供了行动指南,更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注入了新的动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将涌现出更多美丽、宜居、和谐的幸福河湖,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