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了《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全国首部针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市在青少年心理健康保障方面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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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心理健康问题日益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且呈现出明显的低龄化趋势。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和共青团中央国际联络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青年发展报告》显示,我国17岁以下儿童青少年中,约有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困扰。这一数据不仅揭示了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严峻性,也迫切要求社会各界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守护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针对这一现状,广州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在地方立法层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积极建议与提案推动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将《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旨在通过立法的方式,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进行保障、促进和完善。
《条例》的出台,不仅回应了社会关切,更以立法形式在全国率先解决了中小学生心理问题“怎么预防”“怎么发现”“怎么诊治”以及健康促进工作“怎么保障”等难点问题。其中,建立健全医院与学校定点联系、定期沟通机制,以及制定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办法等具体措施,为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多位心理健康领域专家、学者对《条例》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条例》的出台不仅填补了国内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方面的立法空白,更为当前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启示与经验。
首先,《条例》强调预防为主,注重从源头上减少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通过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筛查与评估等措施,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提高自我认知和情绪管理能力。
其次,《条例》注重早发现、早干预。通过建立医院与学校定点联系、定期沟通机制,确保学生在出现心理健康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专业的诊疗和帮助。同时,制定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办法,为学生重返校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此外,《条例》还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等多方面的协同作用,共同构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保障体系。通过加强家校合作、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地区倾斜等措施,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不仅是对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一次全面升级和保障,更是对全国其他地区的一次示范和引领。未来,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相信广州市将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方面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