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一项关于调整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公告,旨在进一步加大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以缓解当前房地产企业面临的财务困难。这一政策调整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为广大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带来了实质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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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出,契税方面,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至140平方米,这一调整将直接惠及更多购房家庭。更为关键的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也被纳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的范畴。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只要个人购买的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均可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这一变化不仅减轻了购房者的税负,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公告也作出了重要调整。为缓解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了0.5个百分点。同时,各地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适当调整。这一措施无疑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更为宽松的资金环境,有助于其更好地应对当前的市场挑战。
此外,公告还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随着部分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实施,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也相应停止执行。这一调整不仅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流通性。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旨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更多的普通住宅,满足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
为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优化纳税服务。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提供便捷的办税渠道、完善咨询服务等方式,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税务部门还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反馈,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此次房地产税收政策的调整,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对广大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的深切关怀。通过加大契税优惠力度、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等措施,有效减轻了购房者和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压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和市场的逐步回暖,相信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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