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传来重要消息——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表决通过,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新规犹如一场及时雨,为广东妇女在各领域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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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架构:全面覆盖妇女权益多维度
新修订的《办法》一共分为9章,内容丰富且全面,涵盖了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等多个重要方面。这种系统性的架构设计,体现了对妇女权益全方位保障的决心,旨在从各个生活场景和社会层面,为妇女构建一个坚实的权益保护网络。无论是妇女参与政治决策、追求文化教育发展,还是维护自身人身安全,都能在这部《办法》中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措施。
婚姻家庭权益:财产透明与公平分配
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新规带来了诸多具有突破性的规定。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当属夫妻可互查对方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状况这一条款。根据《办法》,夫妻一方只需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就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夫妻财产信息可能存在的不透明状况,为婚姻中的财产公平分配奠定了基础。
同时,在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问题上,《办法》也做出了明确且公平的规定。不得因女方劳动收入少或者无劳动收入等为由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女方,这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在离婚时的经济权益,避免了因经济弱势地位而遭受的不公平对待。此外,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就学或者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这一条款充分考虑了女方在家庭中的付出和贡献,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而对于因男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无过错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进一步强化了对妇女在婚姻中的保护。
制度升级:经验固化与问题破解
《办法》不仅仅是对现有法律条文的简单重复,更是将全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将实践中证明有效的保护措施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供稳定的制度支持。
同时,新规着力破解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妇女在就业、婚姻家庭、社会参与等方面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办法》的修订正是对这些新问题的积极回应,通过制定针对性的条款和措施,切实保障妇女在各领域的合法权益,使妇女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广东省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出台,是广东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它以全面、细致、公平的原则,为妇女权益撑起了一把坚实的“法治保护伞”,相信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将为广东妇女的幸福生活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