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正式开启首次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收入信息报送工作。这一新规的落地,尤其对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小哥”群体影响深远,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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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收入税负不受影响
据专业人士介绍,《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无需纳税,则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这意味着,各类“小哥”和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以及税负不会因新规实施而改变,他们无需担忧会因此增加税收负担,可以安心专注于本职工作,为城市生活提供便捷服务。
办税便利与减负双利好
新规实施后,平台内从业人员迎来办税便利和减负的双重利好。为减轻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制发配套公告,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在内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具体而言,在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后,再按3% - 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税款。
累计预扣法优势尽显
与通常劳务报酬按次预缴方法相比,新的累计预扣法优势明显。以往按次预缴,是收入减除800元或20%的费用后,乘以20% - 40%的三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税款,预扣税款相对较多。而累计预扣法不仅扣除金额高,适用预扣率也低。按照此方法,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即便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暂时预扣了小额税款,在次年年度汇算时,大部分“小哥”还可申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等扣除项目,并依法申请退税。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而且,累计预扣法并非新方法,此前在工资薪金所得等领域已被广泛使用,是一种便捷高效且能体现量能负担的扣缴方法,此次适用于平台从业人员,将大幅减轻其预扣预缴税款负担。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优惠加码
除个人所得税外,配套公告还细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相关规定。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无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这一举措进一步减轻了平台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让他们能够获得更多实际收入。
严查违法违规护权益
在实施新规过程中,也有一些“小哥”担心平台在代扣代缴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转嫁涉税义务。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方面明确表示,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得转嫁涉税义务或额外收费。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平台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及相关配套公告的实施,为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在保障税收公平的同时,减轻了他们的负担,促进了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