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在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超采区面积较2016年减少了1059平方公里,数量减少了13个,严重超采区更是实现了清零。这一系列积极变化不仅彰显了甘肃省在水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扎实行动,更为黄河流域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甘肃,作为黄河流域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其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关系到流域内1800余万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安全。黄河在甘肃境内“两进两出”,流经长达900多公里,60%以上的水量来自兰州以上的河段,这使得甘肃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然而,由于历史、气候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域的生态环境一度较为脆弱,特别是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给区域水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峻挑战。
面对这一现状,甘肃省政府高度重视,瞄准管水控水发力,大力实施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以张掖市甘州区为例,该地区属于全国中度缺水地区,长期的地表水引流不足导致区域地下水超采、水位下降。为此,甘州区近年来大力实施“井转河”等水源置换调蓄工程,通过引进地表水替代地下水,有效缓解了地下水超采压力。据统计,2024年甘州区压减地下水开采量达7300万立方米,为地下水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治理地下水超采的同时,甘肃省还大力发展集约节约用水,致力于提升用水效益。通过一系列节水措施的实施,2024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17.2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了19.4%和21.5%,超额完成了“十四五”目标任务。这一成绩的取得,不仅体现了甘肃省在水资源高效利用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此外,甘肃还立足河湖管护,系统治理优化生态。针对天水等地存在的“挖湖造景”等生态环境问题,甘肃省相关部门坚决整改、销号处理,有力推动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时,全省范围内加大了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298平方公里,新修梯田24万亩,新建改造淤地坝109座,并建成了5条生态清洁小流域。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了61%,水土流失面积和土壤侵蚀强度实现了“双降”,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甘肃省在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治理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是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未来,甘肃省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甘肃省的成功经验也将为其他地区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共同推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