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0日,备受瞩目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该《实施办法》旨在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为“僵尸企业”开辟有效的退场通道,同时精准打击“职业闭店人”,以促进经营主体的“新陈代谢”,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与活力。
“僵尸企业”是指那些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生存和经营的企业。这些企业长期不注销,不仅阻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还严重损害职工利益,降低社会资源利用效率,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针对这一问题,《实施办法》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旨在畅通企业退出机制,化解潜在风险。
《实施办法》首先明确了“僵尸企业”的注销流程。通常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然而,由于流程耗时较长,以及公司各方对接注销流程不配合等原因,导致许多企业“僵而不死”。为解决这一难题,《实施办法》引入了“另册管理”和“代为注销”两项制度。
“另册管理”制度针对的是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这些公司将被纳入另册管理,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公司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只有当公司依法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后,才能恢复其登记在册状态。这一制度有助于对问题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代为注销”制度则解决了股东死亡、注销或者被撤销等情况下,企业无法办理注销登记的困境。根据《实施办法》,这些企业的股东股权的全体合法继受主体或者该股东的全体投资人可以代为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相关事项,并在注销决议上说明代为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情况。这一制度为无法自行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提供了便利,有助于加速企业退出市场的进程。
在畅通企业退出机制的同时,《实施办法》还精准打击了“职业闭店人”这一乱象。近年来,在预付式消费领域,一些“职业闭店人”会在企业面临关闭或经营不善时接手介入,通过诱导消费者充值、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并接盘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
针对这一问题,《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明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资本或者注销公司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予以撤销。这一规定为打击“职业闭店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自《实施办法》发布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响应,纷纷出台配套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在2025年春节期间,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举办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向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普及《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此外,随着《实施办法》的深入实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加强了与公安、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建立了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通过这一机制,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力度。
总的来看,《实施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的重要体现。通过为“僵尸企业”开辟退场通道、精准打击“职业闭店人”等举措,《实施办法》有效促进了经营主体的“新陈代谢”,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和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