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网讯 www.bianji.com 在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广告作为连接商家与消费者的桥梁,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互联网广告的隐蔽性、复杂性也给消费者辨识广告与非广告信息带来了挑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积极响应国家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号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制定并发布了《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通过明确监管标准,提升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清晰、透明的广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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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的出台,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坚实基础上,针对互联网广告特性的一次深度细化与规范。它不仅仅是一份执法指南,更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的一次重要创新与探索,体现了监管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方面的坚定决心与科学态度。
亮点纷呈,细化规则显成效
《指南》的亮点之一在于其对广告标注规则的细化。通过明确标注“广告”的义务主体、具体方式,如允许使用语音提示等多种标注形式,并创新性地提出“打包”标注概念,既减轻了企业的合规负担,又确保了广告信息的明确性,使监管规则更具操作性和灵活性。《指南》的这一举措,无疑是对“谁来标注、怎么标注”问题的有效回应,让广告发布者有了更清晰的指引,也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执法依据。
温度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在执法过程中,《指南》充分展现了监管的温度与人性化。通过列举互联网信息商业属性显著、不易混淆的具体情形,并明确在此类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可直接认定广告具有可识别性,避免了机械执法可能带来的误伤,减轻了广告经营主体的负担。同时,《指南》还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为执法裁量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的依据,体现了监管部门在严格执法与保护企业发展之间的平衡与考量。
顺应趋势,引导技术健康发展
面对人工智能、深度合成等技术在互联网广告领域的广泛应用,《指南》并未回避这一挑战,而是采取前瞻性的态度,通过引导性条款鼓励广告发布者主动提示广告中的人工智能使用情况。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消费者更好地识别广告内容,也为后续完善相关监管规则、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
结语:共筑清朗广告环境,助力数字经济腾飞
《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的发布,是市场监管总局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对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的一次重要创新与实践。它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清晰、透明的广告环境,也为广告经营主体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监管规则,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广告业的规范、高质量发展。未来,随着《指南》的深入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更加清朗、健康的互联网广告环境将逐步形成,为数字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