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日前正式表决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决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为重庆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创新强市、人才强市筑牢坚实法治支撑,标志着重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工作正式迈入法治化、系统化推进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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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次出台的《决定》全文共11条,严格紧扣重庆市委六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长期以来教育科技人才领域存在的规划脱节、资源分散、评价割裂等共性痛点,围绕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强化平台基地建设联动、完善科教协同引才育人体系、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等核心维度,为全市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构筑起清晰稳固的“四梁八柱”。
在统筹机制建设层面,《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市级层面的教育科技人才统筹协调机制,推动编制一体化发展规划,从顶层设计层面打破部门壁垒。在创新平台联动上,将推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深度联动,协同建设金凤实验室、嘉陵江实验室、明月湖实验室、三峡实验室等重庆实验室,以及全国重点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体系,打通教育、科技、人才要素的流动通道,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在学科与人才培养环节,《决定》强化平台建设与学科建设深度联动,加快推进高校“双一流”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支持引导高校超常布局急需学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专业;同时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创新型人才共育、共引、共享,支持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高效调配产业人才集智攻坚,加大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的接力培养和长周期稳定支持力度。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难点,《决定》明确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以“先赋权后行权”、先使用后付费等创新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充分保障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的更大自主权;同时健全科技创新尽职容错免责机制,探索“沙盒监管”等新型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完善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在全市范围内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生态。
重庆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决定》的出台,是重庆以法治方式破除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关键举措,将进一步激活全市创新要素活力,为重庆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科技创新中心注入持久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