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从多个维度细化举措,为免税店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进一步挖掘免税店对出入境旅客购物消费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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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店作为特定销售场所,设立于对外开放口岸、市内特定区域或出入境运输工具上,面向出入境旅客等特定人群销售免税商品。目前,我国设有口岸出境、口岸进境、市内等6种类型免税店(不含海南离岛免税店)。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免税店政策不断完善,销售规模持续扩大,业务取得长足进步。随着出入境旅游的持续增长,旅客消费结构日益多元,优化免税店政策成为满足旅客需求、促进消费回流、推动业务健康发展的关键之举。
此次政策的一大亮点是大力支持国内商品进入免税店销售。新规鼓励具备免税商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参与免税店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加大优质特色国内商品的采购力度。企业采购国内商品进入口岸出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销售,视同出口,可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国内商品进店监管和操作手续进一步优化,采用“先销后退”模式,即国内商品先以有税方式进入免税店,免税店以免税价格销售后,再集中向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极大便利了国内商品进店销售。此外,政策还明确口岸出境免税店、市内免税店用于销售国产品的经营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其经营面积的四分之一,有力支持提升国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国际竞争力。
在商品品类方面,政策进一步扩大口岸出境、口岸进境和市内免税店的经营品类,整合经营品类清单。手机、微型无人机、运动用品、保健食品、非处方药、宠物食品等便于携带且消费者需求较高的热销商品,今后可进入免税店销售。这一动态调整丰富了免税店商品种类,更好满足了消费者需求。同时,新规优化进口免税商品监管方式,加快境外已上市热销商品在我国免税店的上架进度,鼓励通过联合采购等方式吸引更多国际品牌将最新、热销商品投入我国免税店销售,让消费者能更快购买到心仪商品,增强免税店吸引力。
购物流程的便利性也在此次政策优化中得到提升。新政策支持口岸出境、口岸进境和市内免税店提供网上预订服务,允许旅客在市内免税店预订后在口岸进境免税店提货。有关部门和免税商品经营企业将持续优化免税购物流程,提升便利化水平,充分满足旅客免税购物需求,并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放宽免税店审批权限是此次政策调整的又一重要看点。口岸出境免税店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及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主体确定方式变更等审批权限,由现行五部门审批下放至口岸所在地省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时,口岸出境、进境免税店经营面积的审批方式也进行调整,由招标人或口岸业主与经营主体协商确定,经营主体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灵活调整免税店经营面积。这一系列举措简化了审批流程,优化了营商环境,有利于发挥地方优势,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差异化经营。
专家表示,此次多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组合拳,从商品销售、品类拓展、流程优化到审批权限放宽等多个方面发力,将有效促进免税商品零售市场发展,打造消费新场景,更好提振消费,推动我国免税店行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