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针对民航领域日益普遍的“加价选座”现象发表了严厉批评,指出这一做法严重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不应成为行业内的“惯例”。
近期,民航选座额外收费问题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热议。不少航空公司打着“行业惯例”的旗号,在原本作为基本服务的选座环节引入加价机制,将靠窗、靠过道或前排等座位锁定,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才能选择。这一做法最初仅在廉价航空中较为常见,但如今已逐渐蔓延至整个民航行业,导致“锁座”现象愈演愈烈,引发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和质疑。
有消费者反映,在值机时常常发现免费可选座位寥寥无几,甚至有时携带未成年子女出行也难以选择相邻座位,不得不被迫支付选座费用。这种加价选座的行为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更在实质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乱象,中消协明确指出,“加价选座”严重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在购买机票时,消费者与航空公司即建立了合同关系,航空公司作为公共航空运输的承担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座位。然而,航空公司却在售票后人为设置门槛,将座位选择与额外付费挂钩,迫使消费者为基本的乘坐需求额外支付费用,这无疑是对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严重侵害。
同时,“加价选座”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然而,许多航空公司在“加价选座”方面的规定模糊隐晦,既不明确哪些座位需要加价,也不说明加价标准如何制定。消费者在购票时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撑,等到值机时才发现心仪的座位都需要付费。这种行为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困惑和不满,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严重损害。
此外,“加价选座”还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确定价格应有对应的实质服务。然而,在经济舱内,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是相同的,却要求消费者加价选座,这本身缺乏合理的定价基础。消费者购票后已经为航空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支付了对价,按照长久以来的交易惯例,消费者对于座位的选择应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无需另行付费。然而,航空公司却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将原本免费的基本服务变为自行创收的手段,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这有违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
中消协呼吁,民航行业应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摒弃“加价选座”这一不合理做法,切实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面对中消协的严厉批评和消费者的强烈呼声,民航行业应深刻反思并积极整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公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