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正文

未成年人校园行凶杀人 二审被判无期

2016-12-28 14:06:41 来源: 编辑网
  山东省14岁的胡某因为琐事与同学宗某发生矛盾,于是在校园内持刀行凶,将同学捅死。而在此之前,胡某还因其他琐事将另一名未成年人捅成

  山东省14岁的胡某因为琐事与同学宗某发生矛盾,于是在校园内持刀行凶,将同学捅死。而在此之前,胡某还因其他琐事将另一名未成年人捅成重伤。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7年。宣判后,胡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而被害人宗某父母也提出上诉,并申请抗诉。东营市检察机关以量刑明显不当,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抗诉。之后二审法院经过重新审理对胡某改判为无期徒刑。

未成年人被判无期

  此前,校园暴力事件或者说校园霸凌事件,始终是全国教育的一块心病。而且法律作为最后一道屏障,不仅仅是要保护被害者,那些施暴的未成人如何处理也是社会十分关注的话题。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重点是保护未成年人,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处罚并没有明确说明。而许多虽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已经开始具备类似于成人的“破坏力”和“破坏性”。于是,校园暴力、校园霸凌甚至是校园杀人事件开始不断见诸报端。

  并不是说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问题,保护未成年人毋庸置疑,适当地给那些烦了过错的孩子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是应该的。但是,必须要分清楚哪些是未成年人的玩笑、无意之举;而哪些又是一种心理、人格上的扭曲缺陷。另外,由于网络信息的发达,未成年人的“早熟”现象也值得关注。成年人总会下意识地认为他们都是“小屁孩”,但实际上,现在的未成年人了解、懂得的东西要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而他们却无法真正理解其中的道理和精髓,这也是一些未成年人暴力事件的起因。

  每个未成年人都是祖国的未来,没有人愿意看到他们在十几岁的时候就被送到监狱,荒废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几年甚至几十年。但是又要让孩子们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做,一旦犯了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小编认为,山东法院的这次判决,正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并且能对之后的校园暴力事件有警示的作用。真心不希望以后再听到“我是未成年人,杀人不犯法!”孩子,你说的是精神病人,投错胎了。

编辑网只对格式、排版等进行编辑,文章内容不代表编辑网观点。
转载需作者授权,来源:编辑网;作者:入学网;链接: http://www.bianji.com/a/10726.html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编辑器下载 | 编辑发稿平台 | 编辑采访平台 | | 图片分享 | 欢迎投稿
辽ICP备19018729号-3 Copyright © 2002-2021 bianj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编辑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