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煤炭产业从低端迈向高端,促使煤炭产品由初级燃料向高价值产品转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发改运行〔2024〕1345号),经与有关方面商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设定新目标、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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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文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结合煤炭行业发展现状与潜力,将燃煤发电供热煤耗、煤制天然气等纳入重点领域范围。通过对比国内外煤炭清洁高效领域的先进水平,以及国家、地方现行政策和标准中的先进能效指标值与最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完善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水平。同时,参考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准入值或限定值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指标,科学确定了基准水平。并且,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的标杆和基准水平并非一成不变,将根据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此强化标杆的引领作用和基准的约束作用。
为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提升,文件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立足实际与长远发展,对项目实施改造升级。对于新建煤炭开发利用项目和有条件的存量项目,要求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达到标杆水平。而对于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低于现有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则引导企业有序开展改造,加快减污降碳进程,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对于需改造的项目,各地要在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前提下,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计划,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并力争达到标杆水平;若不能按期完成改造,项目将被淘汰。此外,还强调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项目评价,积极推动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建设。
在政策支持方面,文件提出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工具和工作机制,加大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利用现有中央资金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项目。健全完善金融政策,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落实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对于我国能源体系建设意义重大。我国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既能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此次六部门印发的文件,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有力的政策保障。各地有关部门需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及时总结经验,立足本地实际,加强统筹衔接,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排,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