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意见》共包含九条具体措施,旨在全面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水平,推动其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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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首先强调了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的重要性。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作为中央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载体,其质量和效益直接关系到国有经济的整体表现。因此,《意见》要求中央企业以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指导控股上市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着力打造一流上市公司。
在并购重组方面,《意见》鼓励中央企业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活动。这包括支持控股上市公司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打造行业龙头企业;同时,也鼓励业务多元化的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突出专业化发展特色,探索将内部业务独立、质地优良、成长性好、具有行业差异化竞争优势的资产,规范稳妥实施分拆上市,进一步挖掘公司在细分行业领域的市场价值。
市场化改革是提升上市公司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意见》要求中央企业指导控股上市公司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包括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等方面,激发上市公司活力。同时,要积极引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创造有利条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是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基础。《意见》要求中央企业督促控股上市公司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这包括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必要的主动自愿披露,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连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桥梁。《意见》要求中央企业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积极出席控股上市公司集中路演、业绩披露等活动,向投资者阐明公司的战略定位、功能使命、愿景目标等;督促控股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员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实事求是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
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是增强投资者信心的重要措施。《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引导和推动控股上市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为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利润分配事项决策创造便利环境。
为了完善增强投资者信心的制度安排,《意见》提出中央企业和控股上市公司要将股票回购增持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建立常态化股票回购增持机制,稳定市场情绪,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市值。同时,要高度重视控股上市公司破净问题,将解决长期破净问题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指导长期破净上市公司制定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并监督执行。
在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方面,《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明确市值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制定全面务实的市值管理制度并依法合规披露制度制定情况。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中央企业市值管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
最后,《意见》强调中央企业和控股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要严守依法合规底线,严禁以市值管理为名操控信息披露、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此次《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国务院国资委在推动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