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规模持续扩大,增速领跑全球。据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总额达到2.13万亿元,同比增长5.3%;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更是高达1.8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两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这一成绩的取得,不仅彰显了我国数字贸易的强大韧性和巨大潜力,也为全球数字贸易的繁荣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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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为我国数字贸易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针对这一政策文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积极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并围绕四个关键词展开工作部署。
第一个关键词是“政策”。何亚东强调,商务部将加大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好《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同时,加快数字贸易领域标准制订,推动标准国际化,为数字贸易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此外,还将建立健全数字贸易统计监测体系,实时掌握数字贸易发展动态,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个关键词是“主体”。何亚东指出,要壮大经营主体,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同时,支持外向度高、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型数字贸易企业发展,鼓励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贸易品牌,提升我国数字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第三个关键词是“开放”。何亚东表示,商务部将着力提升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水平,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同时,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治理体系,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为数字贸易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此外,还将抓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数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第四个关键词是“合作”。何亚东强调,深化国际合作是推动我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商务部将积极参与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积极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进程,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数字贸易合作。同时,深化与中亚国家、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等多双边和区域数字贸易对话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数字贸易的繁荣发展。
展望未来,我国数字贸易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商务部将紧抓发展机遇,围绕四个关键词展开工作部署,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同时,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共同构建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数字贸易体系,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