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将全面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便利广大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在铁路、民航等领域的发票电子化进程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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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广使用电子行程单,是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关于“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的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在前期铁路客运领域已经成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基础上,税务部门决定将这一成功经验扩展至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以更好地满足广大旅客和单位的实际需求。
电子行程单的全面推广使用,将带来诸多便利。对于旅客而言,通过电子行程单的自动化、智能化开具及交付服务,可以满足不同类型的需求,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从而节省了纸质行程单的邮寄费用。这不仅提高了出行效率,还减少了不必要的纸质浪费,符合当下绿色环保的社会理念。
对于单位财务人员来说,电子行程单的出现更是极大地简化了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流程。通过电子行程单,单位可以实现无纸化报销,相关业务可以在网上轻松办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单位还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进行勾选抵扣,免去了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进一步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此外,随着纸质行程单的使用大幅度减少,相关成本也将大幅度降低。这包括行程单的印制、发放、作废回收、打印系统维护以及邮寄等费用。对于航空公司而言,这将有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也是一种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确保旅客和单位的顺利过渡,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在推广使用电子行程单时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以及其他发票将并行使用。这意味着旅客和单位在过渡期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使用纸质行程单或电子行程单进行报销和入账。但需要注意的是,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以及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以避免出现重复报销等问题。
随着电子行程单的全面推广使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的发票电子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这不仅将提升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还将推动整个民航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和民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广大旅客和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