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上海市人社局”)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的相关事项,以更加包容和平等的态度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推动形成更加积极的就业环境。这一举措不仅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彰显了上海市在促进青年就业方面的决心和行动。
据上海市人社局透露,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号召,该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放宽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上海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更加宽松和灵活的就业环境。
具体而言,《通知》规定,上海事业单位在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时,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这一举措打破了以往对应届生身份的限制,不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是否缴纳社保等条件进行限制,为那些毕业后暂时未能找到理想工作的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时,《通知》还指出,上海地方国有企业、在沪央企在开展校园招聘时,也应结合企业实际,将校招岗位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开放。这一规定同样取消了对应届生工作经历和社保缴纳的限制,使得更多优秀的毕业生有机会进入这些企业工作,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为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此外,《通知》还规定,报考上海当年度公务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等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职位。这一举措不仅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公务员报考机会,也体现了上海市在公务员选拔中注重基层工作经历、鼓励青年人才到基层锻炼的导向。
上海市人社局表示,此次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是上海市积极应对当前就业形势、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重要举措之一。下一步,上海各相关部门将协同推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形成更强合力,全力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据了解,上海市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就业指导服务等方式,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支持。此次放宽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更是上海市在促进青年就业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未来,上海市将继续深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指导和服务,推动形成更加包容和平等的就业环境。同时,也将加强与高校、企业等各方面的合作,共同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助力他们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