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网讯 www.bianji.com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国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该《通知》的发布,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通过综合运用金融手段,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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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提出了五大专项行动,即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和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这五大专项行动将围绕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金融要素保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新的活力。
在粮食安全保障方面,《通知》要求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满足农业生产主体和农资企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特别是针对生猪、奶类、牛羊肉生产和“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将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扩大信贷投放规模,促进粮食产能提升和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构建。
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是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抓手。《通知》提出,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融资模式创新,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积极参与涉农领域贷款贴息奖补试点工作。此外,还将创新银垦合作场景和模式,支持农垦奶源基地、都市设施农业等设施农业建设,科学做好盐碱地综合利用融资项目的筛选和风险评估。
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为此,《通知》强调,要建立健全种业基地、种业阵型企业清单共享和融资监测机制,积极对接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国家南繁硅谷等重大建设规划。同时,创新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种畜禽等担保方式,推出一批针对性强、惠及面广的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助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和脱贫人口方面,《通知》提出,要继续落实对重点帮扶县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积极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同时,优化金融联农带农举措,促进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并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
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方面,《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多种融资渠道,支持地方发展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打造乡土特色品牌。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生物活体、养殖设施等抵质押物范围,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融资需求。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金融支持,提出要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支持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项目。同时,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并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强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为确保五大专项行动的有效实施,《通知》要求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等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入。同时,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形成工作合力。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做法成效,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推动五大专项行动落实落细。通过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业内人士指出,在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既要注重金融监管,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又要坚持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降低融资成本,避免脱实向虚,防止体内循环,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金融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农业、农村、农民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