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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2024-08-06 08:13:25 来源: 编辑网
联合发布了《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为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坚实的金融支持。

  编辑网讯 www.bianji.com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为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坚实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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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方案的核心在于构建一套高效、协同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通过提升风险分担比例、扩大担保额度、降低担保费率等措施,显著增强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再担保机构的担保意愿和能力,进而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有效缓解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精准定位支持对象

  方案明确,支持对象广泛覆盖各类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具备创新潜力的中小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已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或处于成果转化应用期的企业。这一精准定位确保了政策红利能够精准滴灌至最需要支持的科技创新主体。

  风险分担机制创新

  在风险分担方面,方案创新性地提出,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按照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80%的比例分担风险责任,同时,融担基金的分险比例上限由20%提升至最高不超过4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这一机制设计不仅减轻了单一机构的风险压力,还促进了多方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良好局面,为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加稳固的保障。

  担保额度与费率双优化

  为进一步提升支持力度,方案将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大幅提升至不超过3000万元,有效满足了企业研发、生产、市场推广等全链条的资金需求。同时,在费率水平上,方案鼓励实施差异化担保费率,对于融担基金再担保业务,单笔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费率不高于0.5%;500万元及以下的,费率不高于0.3%,并力争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探索多元化金融服务模式

  方案还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投贷联动”等模式,为科技创新类企业提供从初创到成熟的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此外,支持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创新积分制相关融资等,以缓解企业传统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提升“首贷率”,并逐步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该方案不仅能够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还将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未来,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深入实施,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充足的金融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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