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网讯 www.bianji.com 近日,辽宁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辽宁农商银行”)迈出了重要一步,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发布公告,批准其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标志着辽宁省级农商银行模式的正式实施。
公告指出,辽宁农商银行将承接前述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为确保合并的顺利进行,辽宁农商银行需就分支机构更名事项向所在地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报告,并完成金融许可证变更。同时,公告要求吸收合并应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辽宁农商银行是在沈阳农商银行基础上,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信机构共同组建而成。自2023年9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以来,辽宁农商银行迅速崭露头角,成为全国首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新银行注册资本高达207亿元,总行内设25个部门,下辖总行营业部和27家一级支行,拥有833个营业网点。
此次合并是辽宁省联社改革方案中的“第二步”。此前,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已合并为辽宁农商银行。随着此次合并的完成,辽宁省联社改革将迈向新阶段。除了大连农商银行等极少数机构外,其他农信机构将不再保留。
对于为何选择省级农商银行模式,辽宁省农信机构中风险机构较多,整体发展能力较弱,因此组建省级农商银行是恰当的。相较于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保持两级法人地位的模式,省级农商银行更适合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较少或风险较高的省份。
此次合并不仅为辽宁农商银行带来了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也为农村金融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未来,辽宁农商银行将继续发挥其在农村金融领域的优势,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