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四部门携手,共同对外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这一《意见》从六个关键维度提出20项具体政策举措,旨在加快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配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为科技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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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方面,《意见》着重强调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国家战略需求下的重点科技领域,往往潜在风险较大且风险分散不够充分。为此,《意见》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成立专业保险共同体。这一举措既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市场垄断现象的发生,又能显著提升关键领域的风险保障能力。例如在一些前沿科技领域,如量子计算、深空探测等,技术攻关难度大、不确定性高,专业保险共同体的成立将为这些重大科技任务提供更可靠的风险保障,降低科研风险,让科研人员能够更安心地投入到创新工作中。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但它们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意见》针对这一群体,鼓励开发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赔便利的保险产品。这些产品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基础风险保障,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的风险防御能力。比如,一些初创的科技企业,资金相对紧张,对保险产品的成本和便捷性有较高要求。简便易行的保险产品能够让它们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必要的风险保障,在面对市场波动、技术失败等风险时,有更强的应对能力,从而更好地专注于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
在重点领域保险保障方面,《意见》进行了全面规划。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从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到成熟期,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助力企业平稳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可能面临的风险提供保障,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完善科技人才保险保障服务,解决科技人才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科技创新中。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保险,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成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网络安全保险创新应用,应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威胁,保障企业的信息安全。
为确保政策能够落地见效,《意见》提出建立科技保险协调推进机制。由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科技保险纳入区域科技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因地制宜配套制定科技保险政策措施。此外,强化风险防控责任至关重要。对涉及骗取财政资金、骗保骗赔和从事保险欺诈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维护科技保险市场的健康秩序,推动科技保险在规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部门联合发布的这一《意见》,为科技保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随着各项政策举措的逐步实施,科技保险将在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科技创新事业保驾护航,助力我国在全球科技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