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了《获总局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及其配套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旨在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管效能,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监管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有力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秩序维护和公平竞争环境的构建。
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们承担着保障产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等多重职责,对于提升国家整体质量水平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产业的升级,检验检测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机构数量迅速增长,业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然而,随着行业的蓬勃发展,监管压力也随之加大。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需求,如何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成为市场监管总局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的精神,积极探索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理念与模式拓展到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领域,以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规范》的发布正是这一探索的重要成果。该规范共分为五章十八条,全面系统地规定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定义、职责分工、基本原则、分类指标、分类周期、差异化监管措施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其中,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是《规范》的核心部分,它涵盖了基础信息、经营状况、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技术创新等多个维度,并根据监管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这一指标体系的建立,为科学、精准地评估检验检测机构的信用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
根据《规范》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将按照信用风险从低到高分为A类(信用风险低)、B类(信用风险一般)、C类(信用风险较高)和D类(信用风险高)四个等级。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获总局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于A类机构,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减少不必要的检查频次;对于B类机构,将实施常规监管,保持正常的监管力度;对于C类机构,将加大监管力度,实施重点监管;对于D类机构,则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严格监管,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这一差异化监管措施的实施,将有效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将促使检验检测机构更加重视自身信用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优化完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深化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改革,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提升国家整体质量水平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